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理论宣讲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4-20 18:11:11  来源: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市(县)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更好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四个自信”,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按照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理论宣讲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宣讲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注意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际与国内相关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联系无锡实际,运用成就经验,通过典型事例和感人故事,研机析理、解疑释惑,以事说理、寓情于理,充分展现党的创新理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展现在科学理论指引下党和国家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现实图景。

二、活动安排

活动分以下几个环节进行:

1作品征集47月上旬积极动员和鼓励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社科单位、新闻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及社会各方面相关人士参与,组织推荐优秀原创微视频作品,各市(县)区推荐不少于5部作品,多报不限。各单位将作品和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压缩打包,以“报送单位+联系方式(手机)”为文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362891063@qq.com;同时刻录光盘邮寄送到无锡市委讲师团。地址:无锡市观山路 199号市民中心5号楼710室,联系人:杨灿,联系电话:81821359、15861683367。

2全市评审(7月中下旬)。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讲师团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并推荐参加省评。

3全省评审(8月)。省委宣传部组织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优秀作品若干名,公示优秀作品名单并给予奖励。

4.展播展示(912月)。省委宣传部将推荐优秀作品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省级重点新媒体平台展播,并在公益广告渠道和乡镇数字影院播放。

三、相关要求

1作品内容要导向正确,科学准确,富有思想性;主题鲜明,贴近实际,体现时代性;情理交融,形象感人,具有生动性;画面精美,制作精良,具有艺术感。

2.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简体中文字幕,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可以加“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LOGO

3.作品须为原创首发,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征集方有权在相关网络平台及媒体报道中无偿使用以及可用于公益的复制传播和改编汇编。作品中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附件: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申报表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2020415